上班工伤怎么赔偿
上班期间受伤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医疗费用: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这些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可适当延长。
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具体标准可参照相关法律规定。
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且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交通食宿费: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康复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的康复治疗费用,也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处理工伤赔偿时,应首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和当地的具体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申请相应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所有赔偿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