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说不判离婚
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要考虑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官认为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且有和好的可能,即使调解无效,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如果离婚起诉书中的理由不够充分,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能会认为起诉理由不充分而不予立案或判决离婚。
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且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并且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会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从而不判决离婚。
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
即使夫妻感情已破裂,如果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表现出不坚决的态度,法院可能会考虑这一点而不判决离婚。
特殊情况:
如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决定是否判决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为了保护孕妇和婴儿的权益,法律规定在此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这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浪费司法资源。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是对军婚的特殊保护。
综上所述,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夫妻感情的实际状况、起诉理由的充分性、法定离婚理由的存在与否以及双方的态度等,以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在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缺乏充分证据支持离婚理由、原告态度不坚决等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