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有什么权限
法官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申诉或控告权利:
如果法官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他们有权提出申诉或控告。
秉公办案权利: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无私地办理案件,不能因个人利益或外部压力影响判决。
法律保障权利:
法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职业保障权利:
法官享有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包括薪酬、福利、退休待遇等。
非因法定事由不被调离、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
法官在履行职务时,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调离、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
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法官的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到法律的保护。
参加培训的权利:
法官有权参加各种培训,以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法律素养。
辞职权利:
法官有权辞职,但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司法拘留权:
在法院履行审判职责过程中,法官有权对不配合执行的当事人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
这些权利保障了法官能够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