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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鉴定

受伤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或二次手术费用等项目的鉴定。

提交资料时,需一并提供所有原件材料,并缴纳鉴定费用。同时,应预留联系方式以便鉴定机构通知后续事宜。

接受检查

受伤者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评定人会根据检查结果和医院材料,对伤者的伤残等级进行评估。

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并向伤者发出《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

伤者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评定,评定人根据检查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期限内(一般为30日,最长不超过60日)作出伤残鉴定结论。

出鉴定结果

鉴定机构在完成鉴定后,会出具一份详细的鉴定报告。

复杂情况可能会进行多次鉴定,耗时较长,但一般情况下,鉴定结果会在20天内完成,不超过1个月,最长不超过2个月。

领取鉴定结论

评定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伤残鉴定的结论,并通知伤者领取《伤残评定书》。

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鉴定申请。

建议:

伤者应尽早联系鉴定机构进行申请,以确保鉴定过程顺利进行。

在鉴定过程中,伤者应积极配合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资料。

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时,应及时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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