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医疗待遇
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等。
停工留薪期待遇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待遇
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
具体标准: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3847元。
辅助器具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的辅助器具费用。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亡待遇
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劳动能力鉴定费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支付待遇
包括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等。
这些待遇的具体标准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