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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如何领养孩子

在北京领养孩子,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步骤:

准备材料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

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

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如有单位的,提供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

如果是自雇人士,提供创业证明。

提交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交领养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审核过程

民政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领养人资格。

领养关系确认

审核通过后,领养人需与孤儿院或相关部门前往公证机关办理领养关系公证书。

户口迁移

领养成功后,需将孩子的户口迁移到领养人名下。

条件:

年龄要求

年满三十周岁。

健康状况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经济能力

具备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经济能力。

无犯罪记录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其他要求

如果是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可以直接到社会福利机构申请;

如果是收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可与监护人联系。

注意事项:

领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请确保您满足上述条件,并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领养申请。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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