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如何落户
在西双版纳落户的条件如下:
外省人落户
需要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就业许可、社会保险等相关的资料。
夫妻投靠迁入
配偶属于本辖区的,需提供户口迁移申请、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配偶不属于本辖区的,需要填写《西双版纳州户籍制度改革落户申请表》,并提供户口迁移申请、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村民小组会议记录、配偶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用于迁移的户籍证明。
小孩上户
需要村或居委开具办理小孩上户的证明,凭证明带上结婚证、户口本、小孩出生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小孩上户手续。
云南籍居民迁移落户
云南籍居民申请在建制镇城镇落户的,即可在实际居住地城镇落户。
在本州县区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均可在居住地城镇落户。
购房落户
在景洪市购买房产后,凭房产证明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购买商品房子也可以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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