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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多少天工资不给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超过 十五天没有支付工资,就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一个月是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如果单位在这个周期结束后三十天内仍未支付工资,也算作拖欠工资。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超过十五天未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试用期内的工资支付也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七天后未支付工资的,同样构成拖欠工资。

建议劳动者在遇到工资拖欠情况时,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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