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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参保人员法定退休年龄到底是多少岁?

就业社保一本通

女性退休年龄各地规定不同,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希望50周岁退休,对于垄断行业和效益好的集团公司的职工来说,55周岁退休有更好的收益,为何有的参保人采取挂靠等违规缴费手段来满足退休条件,也就是利益所在,今天就来说说女性退休年龄到底是多少岁?

一、女性退休年龄的相关规定。

(一)年龄规定。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

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进一步强调,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女满55周岁领取基本养老金。

劳社部函[2002]97号文件规定对 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作了补充,此文件下发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从事过特殊工种并工作满规定年限的职工和在工人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仍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退休年龄执行。

(二)身份规定

劳力字[1992]46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关于职工退休、退职问题企业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职工需要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应按其现工作岗位国家规定的年限和条件执行”。

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75条规定.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

从以上文件规定来看,女性退休年龄由岗位确定,生产服务岗50周岁,管理(技术)岗55周岁,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发之前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同样适用国发(1978)104号文件。

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很多问题:一是生产服务岗和管理技术岗的年限怎么确定,由谁来认定,二是职工身份与灵活就业身份转换怎么确定年龄,三是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发之前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怎么确定年龄。

二、各地女性退休年龄的规定

根据上面几个文件的相关规定,各地对女性退休年龄规定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50周岁退休。基于国发(1978)104号文件和 国发〔1997〕26号文件第六条“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逐步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也要逐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决定精神确定”之规定。统筹地以两个文件规定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女性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以及上50周岁退休。

(二)以时间点确定年龄。以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发时间为节点,以后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55周岁退休,以前参保的50周岁退休。以统账结合正式建立的时间为节点,有的地方规定1996年1月1日开始参保的55周岁退休,以前50周岁退休。

(三)以身份确定年龄。初始参保有企业职工身份,也有灵活就业身份,以退休前参保身份确定退休年龄,属生产服务岗职工身份参保50周岁退休,管理技术岗55周岁退休,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退休。

(四)以单位缴费年限长短来确定退休年龄。基于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单位缴费满10年累计缴费满15年及以上50周岁退休,有的规定退休前单位缴费满5年累计缴费15年及以上50周岁退休。

(五)岗位备案时间确定。退休前两年(五年)由用人单位申报管理技术岗,按55周岁退休,生产服务岗50周岁退休,不申报按原岗确定退休年龄。50-55周岁的管理技术岗期间,遇单位破产、经济性裁员等情形,有的地方规定可办理退休,有的地方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满两年或达到55周岁方可申请退休。


三、特别提示

(一)缴费满15年及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享受养老金,女性退休年龄50-55周岁适用于各地规定。

(二)不得以挂靠等违规缴费来满足退休条件申领养老金。

(三)选择性办理转移时,考虑待遇领取地的女性退休年龄规定。

(三)本文仅代表个人意见,参保人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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