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如何判刑
造假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他造假行为
如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的判刑结果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涉及的金额、是否有前科、是否自愿认罪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