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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协商一致 :首先,夫妻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来决定财产的分割方式。

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为个人财产。

分割方式

实物分割:

在不影响财产使用的前提下,对财物进行分割。

价金分割:将共有物变卖或拍卖后,对价金进行分割。

作价补偿: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院介入:

如果协商不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特殊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经营但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应根据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原则进行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债务分配: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考虑以上原则进行财产分割。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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