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虚列
虚列支出是指违反财务规定,通过不真实的会计手段,将未实际发生的支出计入会计账目,以增加财政支出或减少财政收入的行为。以下是一些虚列支出的行为:
虚构支出
虚构不存在的服务合同、工程发包合同、采购合同、投资协议等,骗取付款后私分、直接领取或冒领。
伪造发票报销虚构的费用,如业务费、管理费等。
虚增支出
虚增他人存款额从而虚增应付利息。
虚增发包工程量、加大材料消耗量并私自销售。
虚增合同或发票支出、虚增人员及工资并冒领。
重复报销、个人消费公家报销、虚增股权收购成本予以私分等。
虚增利润骗取奖金
操纵利润以骗取与业绩挂钩的奖金。
虚构损失
谎报资产状况,将优良资产报废或实有资产核销。
以公款弥补个人损失。
虚列成本费用
提高材料单位价格,多结转材料成本。
原材料以领代耗或办理假出库,虚增材料成本。
期末不办理余料退库手续,加大材料成本。
将购入固定资产“化整为零”,列入生产成本中的直接材料。
任意扩大工资总额,多提福利费,虚列人工费用。
将应由制造费用列支的开支记人期间费用。
虚转完工产品成本、销售成本
任意改变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间的分配方法,多计完工产品成本。
利用分步法少留在产品成本,虚转完工产品成本。
虚计期间费用
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虚记经营费用。
将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列入管理费用。
购置交通、通讯工具、照相器材列入管理费用,实物据为己有。
将应分期摊销的开支,一次记入管理费用。
其他形式
将当年未支出的款项挂暂存款,形成虚列支出。
会计报表虚报当年支出数,形成虚列支出。
虚报发票,将资金转到账外运行,形成虚列支出。
虚列支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财务规定,而且可能导致严重的财务和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