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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小二型水库

申报小二型水库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办理材料

项目法人要求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的公函

内容需清晰、准确,原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需交验原件。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

包括地质等方面专题报告、概估算附件等,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及签名(报批稿)。

包括工程建设设计计算书、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水库工程所在地镇(街)及村委意见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需提供纸质材料。

项目法人组建相关文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需提供纸质材料。

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承诺文件和有关建管体制机制文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需提供纸质材料。

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

加盖申请人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盖申请人公章;需交验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市始兴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结论。

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决定

经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通过,出具批文。

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向县行政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请根据上述步骤和材料准备相应的文件,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如果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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