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如何举证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工资支付记录
工资条、银行工资卡记录等。
社会保险记录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身份证明文件
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
招工招聘记录
劳动者填写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
考勤记录
考勤卡、签到签退记录等。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在职同事或其他知情者的证词。
其他相关证据
房贷收入证明、缴税证明、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或文件等。
录音证据
与用人单位交涉过程中的录音,证明辞退事实等。
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时应承担举证责任,提供相反证据。如果劳动者能提供上述任一或多种证据,并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通常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基于发布时间较近的法律规定和通知,具体操作时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