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多少年报废
营运车辆的报废年限根据车辆类型和用途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各类营运车辆的具体报废年限规定:
公交客运汽车 :使用13年。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
使用8年。
中型出租客运汽车:
使用10年。
大型出租客运汽车:
使用12年。
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
使用15年。
租赁载客汽车:
使用15年。
轻型汽车、小型普通客车、中型普通客车:
8年。
大型普通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货车:
12年。
大型货车、重型汽车:
15年。
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
使用15年。
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
使用10年。
营运大客车:
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
专用校车:
使用15年。
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
使用20年。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使用9年。
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
使用15年。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
使用15年。
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
使用30年。
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
使用10年。
集装箱半挂车:
使用20年。
其他半挂车:
使用15年。
此外,如果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建议
车主在车辆接近报废年限时,应及时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报废,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对于符合延缓报废条件的车辆,车主可以申请延长使用期限,但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且每年需定期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