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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民事起诉状:

需要准备正本2份,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等。

身份证明:

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复印件,如果遗失,需要提交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子女情况证明:

如有子女,需要提供出生证、户口本等。

财产权属证明:

涉及财产分割的,需要提供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等。

委托手续:

如果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律所公函。

送达地址确认书:

原告向法院告知双方的送达地址。

证据清单:

如果需要证明某些事实,如分居、家庭暴力、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需提供相应证据。还需要考虑是否需要提出关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的证据和请求。

生效的法律文书:

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离婚,需要携带这些法律文书。

近期半身照:

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诉讼费:

根据法院要求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子女,应提交子女的身份证明及子女愿跟随父或母生活的相关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证明。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在审查材料符合立案条件后会立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之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进行调解或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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