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损失保险知多少?包括什么?
机动车损失保险作为购买汽车保险时主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
答:车辆损失险的保险标的是投保车辆的本身。包括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道路行驶的供人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和其他运载工具。不含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二,机动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责任有哪些?
答: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A、碰撞,倾覆,坠落。
B、火灾,爆炸。
C、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D、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
E、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
F、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G、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为防止或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相关释义:
(1)碰撞:指被保险机动车或其符合装载规定的货物,由外界固态物体之间发生的产生撞击痕迹的意外撞击。
(2)倾覆:指被保险机动车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本被保险机动车翻倒车体触地。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坠落。指被保险机动车在行驶中发生意外事故,整车腾空后下落造成本车损失的情况,非整车腾空,仅由于颠簸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的不属于坠落。
(3)火灾:指被保险,机动车本身以外的火源引起的,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即有热有光,有火焰的剧烈的氧化反应)所造成的灾害。
(4)爆炸:指车辆以外的物体在瞬间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压力向四周扩散,形成破坏力,进而导致车辆损失。发动机内部原因发发生爆炸或爆裂,轮胎爆炸等造成的损失一般不属于爆炸范围。
(5)外界物体坠落:指车辆以外的物体掉落到车上,导致车辆损失。
(6)外界物体倒塌。指被保险,机动车自身以外的物体倒下或现象。雷击指,由于雷电直接击中保险车辆,或通过其他物体引起车辆损失。
(7)暴风:指风速在二十八点五米每秒,(相当于11级大风以上的大风)。风速以气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8)暴雨:指每小时降雨量达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
(9)洪水:致山洪暴发、江河泛滥、潮水上岸及倒灌,但规律性的涨潮、自动灭火设施漏水以及常年水位以下或地下渗水,水管爆裂不属于洪水责任。
(10)龙卷风:指一种范围小而时间短的猛烈旋风,平均风速在79到103米每秒的大风导致的车辆损失。
(11)冰雹:指由于冰雹降落造成车辆损失。
(12)台风:热带气旋中心持续风速在12到13级称为台风。
(13)热带风暴:是热带气旋的一种,其中心附近持续风力为每小时63到87公里即烈风程度的风力。
三、在什么情况下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不赔呐?
答:(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行为不当
1.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有下列行为者。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2.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1)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无证驾驶。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5)驾驶出租车、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但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者其他必备证书。
(6)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二)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保险公司不得陪。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
(三)各种自然与人为原因造成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也不赔。
(1)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
(3)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自燃、不明原因火灾。
(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被保险人、受益人为及时通知保险人。
(5)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
(四)间接原因造成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也不赔。
(1)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2)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抢、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以及在此期间受到了损坏或被盗抢、被抢劫、被抢夺未遂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及附属设备丢失。
(3)自然磨损、腐朽、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
(4)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损坏(玻璃险),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设备的损失。
(5)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发动机涉水无法报机动车损失险,应单独购买)
(6)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并检验合格,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7)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按保险人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及时获取知道或者应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8)因被保险人没有会同保险公司就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商检,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导致无法确定的损失。
车祸猛于虎,希望各位平安出行,做到不超速,不酒(醉)驾,不疲劳驾驶,驾车出行定要以安全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