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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构成扰民

噪音扰民行为的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的国家标准。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判定条件:

声音分贝标准

居民区噪音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夜间噪音标准:晚22点至次日早6点,一类生活区域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65分贝以上。

特定区域噪音标准:如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时间限制

夜间施工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

其他特定时间: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

区域划分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如城市市区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行为属于扰民。

法律后果

警告:首次违反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受到公安机关的警告。

罚款: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可能会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其他规定

其他噪声源:如工业生产、仓储物流、商业金融、集市贸易等对噪声排放有特别要求的区域,其昼间和夜间分贝标准分别为65分贝和55分贝。

综上所述,构成噪音扰民行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产生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该噪声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噪声的产生和存在在特定的时间和区域内。

建议在遇到噪音扰民问题时,可以依据上述标准判断并寻求相应的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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