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什么程序
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申请与提交材料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需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离婚协议书等。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双方有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审查与登记发证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将再次审核双方的真实意愿、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如符合要求,则予以办理并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
起诉
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
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答辩
另一方当事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证据交换
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以便法院审理。
庭审
法院安排庭审,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提交证据。
判决
法院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判决,可能包括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建议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均同意离婚且无纠纷的情况,流程相对简便快捷,但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流程较为复杂,耗时较长,但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强制力。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可以更高效地解决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