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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需什么手续

动迁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申请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包括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

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

证明房屋的合法所有人。

拆迁许可证:

由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允许进行拆迁。

拆迁公告及建设章程、方案等:

由拆迁主管部门公布,详细说明拆迁事宜。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明确补偿金额、方式、时间等条款。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如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税务登记证 (如需要缴纳税款)。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证明项目的合法性和规划情况。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详细说明拆迁的具体步骤和安排。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由金融机构出具,证明拆迁补偿资金的到位情况。

房屋评估报告及通知:

由拆迁人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房屋价值。

附属物价格确定:

根据市场情况和相关文件确定附属物价格。

拆迁补偿细则:

明确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等具体补偿方式。

行政裁决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申请行政裁决所需材料。

房屋交接书:

在验收无误后,由双方签署,完成交房手续。

房地产转移登记:

办理动迁安置房的房地产转移登记。

这些手续确保了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动迁户在办理拆迁手续时,仔细核对所需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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