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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怎么算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起始时间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起始时间为消费者收到商品的次日。如果消费者在签收商品的当天退货,则从签收的次日开始计算。

计算结束时间: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结束时间为收到商品后的第七天。例如,如果消费者在12月1日收到商品,则需要在12月8日之前完成退货。

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消费者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商品,除特定商品外,均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特定商品除外:

消费者定做的商品;

鲜活易腐的商品;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交付的报纸、期刊。

退货流程

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如需退货,应在七日内发出退货通知。

经营者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除非与经营者另有约定。

特别说明:

部分电商平台(如淘宝)对七天无理由退货有特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规则,例如,退货时间从签收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满168小时为7天。

综上所述,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计算方式主要是从消费者收到商品的次日开始,至第七天结束。消费者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有权在收到商品后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需注意特定商品如消费者定做、鲜活易腐、数字化商品等除外,并且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运费一般由消费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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