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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为什么立法

图书馆立法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需要

依法治国是我国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各行各业的发展都要依据法律进行。

文化、教育立法日益受到重视,图书馆作为科学、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结构,立法是必然趋势。

保护读者权利的需要

读者是图书馆服务的中心,图书馆立法能更好地保障读者的公共阅读阅览权利。

法律是国家的象征,稳定的法律体系对于国家长治久安至关重要。

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需要

图书馆作为文化遗产和公共信息中心,需要通过法律形式体现其重要性。

立法有助于规范图书馆的建设、运行和服务,推动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随着社会进步,信息和知识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图书馆需要适应这些变化,立法可以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公共图书馆法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是中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旨在加强公共图书馆管理,推进事业发展,保障人民阅读权利。

该法律的实施有助于图书馆成为大众生活的一部分,促进书香社会的建设。

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的需要

公共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具有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图书馆立法是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背景、满足依法治国要求、保护读者权益、推动图书馆事业发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综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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