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指哪些
爆炸物是指 能够引起爆炸现象的物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炸药:
如硝化甘油、苦味酸、硝铵炸药、黑索今、雷汞等。
雷管 、 导火线、 导爆管、 非电导爆系统等各种起爆器材。
起爆药: 如雷汞、雷银、三硝基间笨二酚铅等。硝基化合物类炸药
、 硝基胺类炸药、 硝酸类炸药、 高能混合炸药、 爆破剂等各类炸药。
烟火剂、 民用信号弹、 烟花爆竹等。
可燃气体: 如氢气、丙烯等,这些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如汽油、酒精、液化气、煤气、胶片等。 自燃物品易燃液体
和 易燃固体:
强酸强碱和 剧毒品。
氧化剂和 放射性物质。
这些物质在特定条件下,如受到撞击、摩擦、高温、高压或特定的化学反应,能够迅速释放大量能量,产生高温和高压,导致周围介质的状态发生剧烈变化,从而引发爆炸。由于爆炸物具有极高的破坏性和危险性,因此我国对爆炸物实施严格管制,并规定严禁携带爆炸物出入公共场所和车辆等公共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