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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基金如何领取条件

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领取房屋基金(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租赁住房自住,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离休、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

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满2年或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调离本市

出国、出境定居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

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有效身份证件;

户口簿;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离休、退休证明;

购房合同、发票或产权证明;

贷款合同和还款明细(如适用);

其他可能需要的支持文件,如医疗证明、低保证明等。

提取流程一般如下:

1. 向原单位申请提取证明,包括审批表和提取单;

2. 携带上述文件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金转移单;

3. 到公积金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证明,并加盖公章;

4. 将审批表和提取单提交到银行,填写资金转入账户信息,等待银行审批并打款。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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