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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要求取消暂缓

关于取消暂缓就业的时间要求如下:

7月1日前

毕业生在7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直接在网上报送相关信息,7月上旬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7月1日至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前

在7月1日以后至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后

在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后,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需按照暂缓就业协议中相关条款办理。

综上所述,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时间点主要分为三个时段:

1. 7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提交取消申请;

2. 7月1日至学校送档案前签订就业协议或提交取消申请;

3. 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后签订就业协议或提交取消申请。

建议毕业生尽早确定是否办理申请暂缓就业手续,以免错过相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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