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要求取消暂缓
关于取消暂缓就业的时间要求如下:
7月1日前
毕业生在7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直接在网上报送相关信息,7月上旬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7月1日至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前
在7月1日以后至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后
在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后,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需按照暂缓就业协议中相关条款办理。
综上所述,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时间点主要分为三个时段:
1. 7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提交取消申请;
2. 7月1日至学校送档案前签订就业协议或提交取消申请;
3. 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后签订就业协议或提交取消申请。
建议毕业生尽早确定是否办理申请暂缓就业手续,以免错过相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