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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通常为: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确定基数:

基数是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则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如果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则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确定产假天数:

正常产假一般为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女方还能额外增加30天产假。

计算生育津贴:

将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得到生育津贴的金额。如果女职工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按照女职工的工资标准来计算生育津贴;反之,若女职工工资低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按用人单位的标准发放。

示例

假设一位女性职工顺利产下一名婴儿,她将享有158天的产假,其中128天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若她在生育前所在单位的平均月工资为7000元,那么她的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如下:

生育津贴 = 7000元 ÷ 30天 × 128天 = 30666.67元。

注意事项

如果生育津贴的计算结果低于当地上一年最低平均工资,那么将统一按照最低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高于当地上一年最高平均工资,那么将统一按照最高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无法确定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那么将按照当地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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