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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章怎么备案

项目章备案的步骤如下:

准备相关材料

企业用户需要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有法人亲笔签名的法人委托书等材料。

非企业用户(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驻沪部队、业委会等)需要携带上级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安分局公章受理窗口申请备案,新设立机构还需携带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选择备案地点

企业用户可以直接到任意具有公章刻制资质的单位刻制公章,并进行备案。

非企业用户需要到公安分局公章受理窗口进行备案。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携带上述材料到指定的公章刻制单位或公安分局公章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公安局工作人员会核准材料,并开具准予刻制公章的证明。

刻制公章并备案

收到准予刻制公章的证明后,按照公章制作的相关规定刻制公章。

刻制完成后,将公章送交公安局进行备案。

获取公章刻制证明

公安局审核通过后,会发放公章刻制证明,作为项目章合法使用的凭证。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不全或虚假而导致备案失败。

提前了解并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备案过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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