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全债权
债权的保全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代位权 :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撤销权:
如果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些行为。
财产保全措施
查封:
法院对需要保全的财物进行清点、加封,防止他人挪用。
扣押: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至特定场所扣押,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动用和处分。
冻结:通知相关银行或金融机构,禁止被申请人提取或处分存款。
其他法律方法:包括法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
以上措施均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