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受伤人员做伤残评定需要注意的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后需要到保险公司或 向肇事方索赔,这就牵涉到什么时间去做伤残鉴定?找谁做伤残鉴定?怎么委托?做伤残鉴定要向法医提供那些材料?
首先说一下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后什么时间去做伤残鉴定?原则地讲:就是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已经符合临床一般医疗原则的治疗与必要的康复,症状已经消失或者稳定,体征达到相对固定,经评估及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功能障碍符合难以继续恢复的情形。具体地讲:一般大部分的损伤掌握在受伤后九十日,也就是自受伤之日起伤后三个月以上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但伤情复杂严重、病情尚不稳定还需继续治疗以及颅脑损伤导致的精神、智能损害的则需要伤后六个月以上进行伤残鉴定。
找谁做鉴定的问题:自2005年以来,全国各地都逐渐成立了司法鉴定中心及司法鉴定所,道理交通事故受伤后满足上面的时限条件后,可以委托当地具有法医临床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或司法鉴定所去做鉴定就可以了。
怎么委托的问题: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后伤残鉴定的委托,据我所知全国各地多少有些差异。有的地方由事故处理的交警大队进行委托,也有的地方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摇号委托,还有的地方由伤者个人或由律师带领伤者到鉴定机构进行个人委托。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适当地进行伤残鉴定委托。
委托伤残鉴定需要向法医提供什么材料:
1、提供受伤者的个人身份证,如果是未成年人就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薄。
2、提供住院病历材料(包括: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手术记录、病程记录)。
3、提供医院拍摄的各种影像片(包括:X线片、CT片、MRI(核磁)片)及这些影像片的影像报告单。
4、提供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