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仲裁申请
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证据材料。
案件受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受理后,将申请书副本送达给被申请人,并给被申请人答辩期。
仲裁庭组建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仲裁调解
仲裁庭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尝试先行调解。
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未达成协议的,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裁决
仲裁庭应在受理申请后四十五日内完成裁决,复杂案件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
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应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清单、银行流水、考勤记录等;
证据材料,如工资单、工作证、出入证等;
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通常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时,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