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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仲裁申请

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证据材料。

案件受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受理后,将申请书副本送达给被申请人,并给被申请人答辩期。

仲裁庭组建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仲裁调解

仲裁庭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尝试先行调解。

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未达成协议的,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裁决

仲裁庭应在受理申请后四十五日内完成裁决,复杂案件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

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应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清单、银行流水、考勤记录等;

证据材料,如工资单、工作证、出入证等;

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通常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时,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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