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仲裁
申请仲裁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仲裁申请书:详细阐述争议情况及请求。
仲裁协议:双方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协议。
身份证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证据材料:支持仲裁请求的相关证据。
提交申请
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等待受理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
开庭审理
仲裁庭通常会在开庭前五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
当事人应准时参加仲裁活动,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仲裁调解
仲裁过程中,仲裁员会尝试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裁决
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庭将在规定时间内(通常是四十五日内)做出裁决。
必要时,裁决可延期,但总时长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裁决执行
裁决下达后,双方将收到正式的仲裁书。
被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书。
费用承担
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具体承担方式依据双方协议或仲裁委员会规定。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仲裁程序,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步骤。若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