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刑事拘留了,多久可以出来?(干货)
如果一个人被刑事拘留后,下一步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判决阶段,具体程序如下:
一、公安机关侦查阶段
刑事拘留(最长37天):如果涉及到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先刑事拘留三日并羁押到看守所,在第三日时可以再延长拘留期限四日,也就是拘留时限一共七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一般情况,公安机关会在刑事拘留的第七日或第三十日,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在七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这里又增加了七天的羁押期限用于检察院的审查。
逮捕(2个月):如果检察院审查案件后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犯罪嫌疑人要继续在看守所羁押两个月。如果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公安机关会将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释放出来,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期限是一年,监视居住期限是半年。公安机关一般会在逮捕期的最后时间向检察院移送起诉该案件,检察院就要审查该案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最长6.5个月)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检察院审查案件期限一般是一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十五天,审查完后如果需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再用一个月去补充侦查,再向检察院提交审查,这就又重复一个周期,也就是所谓的“两退三送”。检察院大致时间流程是:检察院审查1个月→延长审查15天→公安补侦1个月→检察院再审查1个月→审查延长15天→公安二次补侦1个月→检察院再审查1个月→审查再延长15天,总计6.5个月,当然并不是每个步骤都会发生。
三、法院判决阶段(最长3个月)
检察院审查完案件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一般会在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三个月。如果判决有期徒刑则关进监狱,如果判决无罪或缓刑,那就可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