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要写什么证据
起诉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证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民事诉状
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等。
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情况、离婚原因等。
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身份证明文件
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子女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有)。
企业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如原告为单位)。。
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如借条、欠条等)。
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如有需要分割的财产)。
管辖权证据
证明原告经常居住地的证据,如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物业公司或街道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不动产登记证书等(如适用)。
其他相关材料
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
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证据清单
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预交诉讼费用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如有困难,可申请减、缓、免交,但需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否则按自动撤诉处理。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提交。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