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强制过户如何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车辆过户的执行步骤如下:
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当事人必须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受理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采取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法院发协助执行函
如果车管所或被执行人不配合,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车管所发协助执行函,将车辆过户到申请执行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