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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怎么写

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时,请遵循以下格式和要点:

行政复议申请书

首部

标题:明确写明“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正文

复议请求:明确指出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哪个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以及具体的复议请求(如撤销、变更或履行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

事实:客观陈述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案件事实。

证据:列举相关证据材料,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并注明证人姓名、职业和住址(如有)。

理由: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推理论证复议请求的合法性。

尾部

致送机关:写明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名称。

申请人签字盖章: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附件

申请书副本:提供申请书副本若干份。

证据材料:附上相关证据材料若干份。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了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和方式。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详细说明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包含的内容。

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逻辑清晰,以便行政复议机关能够准确理解您的诉求和理由。若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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