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司法局通告
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发现吕梁市直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依法提供线索:
(一)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主要表现为未经批准跨区域执法、超越管辖权限执法、未履行法定程序执法;行政执法与利益、绩效挂钩,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考核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等。
(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主要表现为不公开收费标准,未按规定标准收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等;随意顶格或高额罚款、降低违法认定门槛、扩大违法行为范围、超过追责期限罚款等;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任性检查等;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等。
二、举报方式
(一)受理举报邮箱:llszfjd0358@163.com
(二)来信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建设街21号吕梁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邮编033000。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问题线索征集不受理与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无关的问题线索。
(二)提供问题线索请注明提供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反映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对他人诬告,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不实的投诉举报材料要承担法律责任。投诉举报时间截止8月29日。
(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1)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复议结果的;(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有诉讼结果的;(3)向监察机关举报,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处理结果的;(4)向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已有答复意见的;(5)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我们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整理汇总,依法处理,但无法保证对所有问题线索一一答复,敬请谅解。
吕梁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4日
来源:吕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