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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离婚要什么证据

上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主体身份材料

身份证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当事人存在夫妻关系。

感情不和或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夫妻一方存在出轨、嫖娼等过错的证据,如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

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病历、伤情鉴定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证据。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共同财产的范围及分割财产的证据。

证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子女抚养权的证据

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证明之前已经提起过离婚诉讼。

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证据,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等。

其他相关证据

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第三者插足、生理缺陷、精神病、赌博、吸毒等。

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

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如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

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或经济补偿的证据。

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以上证据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备和提交,以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建议在准备上诉材料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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