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期间利息如何计算
执行期间利息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一般债务利息
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方法计算。
如果法律文书未明确规定,则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计算公式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 × 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 迟延履行期间`。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体现对债务人迟延履行行为的惩罚性质。
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包括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之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了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时,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供了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规则。
请根据上述规则,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计算执行期间应支付的利息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