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82条如何解读?(双倍工资)
动法】
导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部分劳动者知道企业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这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当中,但对于具体怎么规定,双倍工资怎么算的,可能一知半解,那么对这一条规定要作如何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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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同时订立的,法律也给了一个月的宽限期。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如果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要承担视为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这里包括三层含义: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是违法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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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该款规定中“违反本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主要就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对于视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不在其列,所以,即便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被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三、不订书面劳动合同与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本条规定了赔偿责任即: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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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何:
关于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拖延签订劳动合同的,举个例子:某一劳动者于某年4月24日起到某一企业工作,约定工资为每月5000元,如果到了当年的5月30日,企业还没有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本条的规定应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二倍的月工资,即虽除了要支付该劳动者实际工作一个月工资5000元,用人单位还要再支付劳动者5000的工资,也就说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一个月,可以得相当于双倍的月工资数额,但最长不超过11个月。
关于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举个例子:如某劳动者2008年4月24日进入某一企业工作,到2018年4月24日已在该企业连续工作十年,如果该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则2018年4月25日即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如果企业此时不签订,且继续用工,那么从2018年4月25日起,企业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