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的申请时需要什么步骤(深圳)
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深圳中院破产庭在积累总结了2年多的经验后,在2023年6月出台了《关于审理个人破产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这也是全国首个个人破产程序指引。
该指引从债务人如何陈述申报个人破产、管理人如何履职、重整计划如何执行等方面全流程进行了规范。
那么,“个人破产”申请时,会需要什么步骤呢?
1、要向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部申请预约面谈辅导,并填写《个人破产信息采集表》。
2、完成面谈辅导后,取得《面谈辅导回执》。
3、收到《面谈辅导回执》后三十日内,向深圳中院提交个人破产申请。申请时需要一并提交《申请书》、《面谈辅导回执》和相关证据材料。
4、申请途径:
(一)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地方特色-个人破产”进入“深•破茧”登记信息并上传材料。
(二)通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在PC端登录后提交申请。
(三)前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寻求现场帮助。
5、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期间会根据申请人情况通知进行听证、面谈等。
6、法院审查后,如果不予受理会裁定驳回申请,如果受理会裁定对申请人的破产申请予以受理。
7、裁定受理时会根据申请的不同情形分别进入到破产的清算、重整、和解程序。
8、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法院会从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指定管理人后,申请人配合管理人工作就可以了。
如果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那么就需要按重整计划履行义务,只要能按时按计划完成,那么计划外的债务就可以得到免除,申请人就能重新起步。
如果是进入和解程序,那么就需要按各方确定的和解方案履行。
进入程序后,详细的情况是根据个案情况而定的,这里写的是主要的一些步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