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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如果劳动合同到期,那么劳动合同应当自动顺延至产假结束之日。具体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自动顺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在休假期间到期,用人单位应当续延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续签劳动合同,而不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如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遇到劳动合同到期,但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依法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建议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应当注意劳动合同的自动顺延问题,避免因合同到期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确保劳动合同在产假结束后能够顺利续签。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咨询,建议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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