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开庭怎么办
在疫情期间开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延期开庭
当事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到庭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法院也可以依法决定延期开庭,但需提前告知当事人。
在线庭审
具备在线庭审条件的案件,可以采取在线庭审或线下方式按期开庭。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延期审理。
在线庭审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相关规定,确保庭审过程安全文明、规范有序。
远程视频开庭
刑事案件可以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讯问被告人、宣告判决、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等。
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简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以及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可以探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
联系法院
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因疫情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应及时通知法院,法院将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渠道联系法官,了解案件进展。
配合法院安排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通过网上开庭、视频庭审等方式远程审理,减少因人员聚集引发疫情传染风险。
综上所述,疫情期间开庭的主要处理方式是申请延期开庭和在线庭审。当事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及时与法院沟通,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