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销注册商标
撤销注册商标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依职权撤销
商标注册人出现违法变更注册事项后,商标局会责令其限期改正。若注册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改正,商标局将依职权撤销该商标。
依申请撤销
若商标注册人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任何人或企业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局在收到申请后九个月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三个月。
办理流程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撤销手续。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包括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及相关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
提交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随后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查收决定书: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会收到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提供使用证据
若商标局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商标注册人应在2个月内提供使用证据或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若未提供有效证据或无正当理由,商标局将撤销该注册商标。
注册人可以选择以电子方式或纸质方式提交使用证据。选择电子方式的,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选择纸质方式的,可以邮寄或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递交。
建议
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若不熟悉流程,建议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及时提供使用证据:若商标局要求提供使用证据,应尽快准备并提交,以避免因证据不足而被撤销。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