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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查函如何回复

回复协查函时,应当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调查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一个回复协查函的基本结构和内容建议:

信头

在信纸的顶部注明您的公司或组织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

日期

在信头下方注明回复信的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称呼

在信头下方注明收信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不知道对方的姓名,可以使用“尊敬的先生/女士”等通用称呼。

引言部分

在开头,表达感谢,确认收到对方的调查函,并提及您对调查的重视。例如:

感谢您在XX日期发送给我们的调查函,我们已经收到并阅读了您的来信,并对于您对我们的关注和合作表示感激。

尊敬的XX税务局:

感谢您在XX年XX月XX日发送给我们的税务协查函。我们已经收到并仔细阅读了您的来信,并对于您对我们的关注和合作表示感激。

我们已安排专人负责此事项,并将按照《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我们将尽快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您。

附件:

1. 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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