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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经济财产有哪些

离婚时,经济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劳动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夫妻在婚姻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包括劳动收入和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夫妻在婚姻期间基于知识产权获得的财产性收益,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明只归一方。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个人财产:

包括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在分割离婚财产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考虑实际情况,如双方贡献、家庭责任、子女抚养等因素,以实现公平合理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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