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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宁波市的病假工资计算遵循以下规定:

病假工资基数

可以由劳动合同约定,但不得低于岗位工资;

若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标准更高,则取高标准;

若双方无约定,则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病假工资系数

连续工龄不满2年,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系数为本人工资的90%;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连续工龄不满1年,系数为本人工资的40%;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

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病假工资计算

病假工资 = 病假工资基数 × 病假工资系数;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员工的月工资是5000元,连续工龄为3年,那么在连续休假6个月以内的情况下,其病假工资计算如下:

病假工资基数 = 5000元 × 70% = 3500元;

病假工资系数 = 80%(因为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

病假工资 = 3500元 × 80% = 2800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1月24日的数据,具体计算可能因实际情况和最新政策有所变动。建议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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