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宁波市的病假工资计算遵循以下规定:
病假工资基数
可以由劳动合同约定,但不得低于岗位工资;
若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标准更高,则取高标准;
若双方无约定,则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病假工资系数
连续工龄不满2年,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系数为本人工资的90%;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连续工龄不满1年,系数为本人工资的40%;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
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病假工资计算
病假工资 = 病假工资基数 × 病假工资系数;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员工的月工资是5000元,连续工龄为3年,那么在连续休假6个月以内的情况下,其病假工资计算如下:
病假工资基数 = 5000元 × 70% = 3500元;
病假工资系数 = 80%(因为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
病假工资 = 3500元 × 80% = 2800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1月24日的数据,具体计算可能因实际情况和最新政策有所变动。建议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