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聘员工如何赔偿
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合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合法解除的情形包括:
1.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 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 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 员工因特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6.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支持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或者员工在被劝退时双方存在分歧,那么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违法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
工作不满6个月,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医疗期、停工留薪期等法定保护期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能性会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