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如何转让
银行本票的转让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背书
在银行本票背面“背书”栏内进行背书。
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并注明背书日期。
在“被背书人”栏内填写受票单位名称。
交付本票
将银行本票直接交给被背书单位。
交验证件
向被背书单位交验有关证件,以便其查验。
审查
被背书单位应对收受的银行本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与收款单位相同。
正式背书转让(如果适用):
出票行、受票行、贴现人和背书人可能需要出具书面文件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
出票行应向受票行、背书人支付利息及各项费用,受票行应向出票行交付背书款。
银行应办理正票的背书记账并出具专票。
非正式背书转让(如果适用):
出票行与受票行及背书人,或受票行与背书人之间的背书转让,可能不需要出票行的参与。
出票行及受票行、或受票行与背书人分别出具书面文件证明背书转让行为的真实性。
请注意,银行本票的背书转让必须连续,且如果本票上注明“不准转让”,则不能进行背书转让。此外,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能背书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