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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手册如何办理

办理工资手册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提供相应的材料:

准备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工资表

劳动用工合同

经办人身份证

介绍信

《企业工资基金开户登记表》

《工资手册》申报表

前12个月工资汇总及一个月工资明细表

《企业章程》(限新建企业)

《税务登记表》(国税、地税)

银行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股份或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章程》

特种行业须持《执业许可证》

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核准通知书》或《核准登记外商投资办事机构通知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合伙、个体)登记证书》

办理程序

到当地劳动局工资科领取并填写《工资手册》申报表和企业《工资基金开户登记表》。

携带上述材料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工资手册》建户手续。

办理《工资手册》的审核、签发、监督按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中央、部队在沈企业、市各委办局、行业管理办所属企业等单位的《工资手册》办理。

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区、县(市)、开发区所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等的《工资手册》办理。

注意事项

办理工资手册的企业工商登记地与税务登记地不一致的,以当地税务登记地为准。

《工资手册》年度内使用有效,对于补发以前年度《工资手册》的申请,不予批准。

工资手册遗失时,由企业及社会团体开户银行核发工资总额证明,并按原核发程序办理补发手续。

集体合同相关材料到企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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