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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调解

离婚调解是一个涉及法律、心理和社会因素的过程,旨在帮助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和平解决离婚争议。以下是调解离婚的一般步骤和技巧:

起诉受理

起诉: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

受理: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确定开庭时间等诉讼程序事项。

调解动员

征求意见:案件受理后,法院审判人员会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的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调解,那么调解程序启动;如果一方或双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则会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告知权利义务:审判人员向当事人讲解调解的好处、具体做法以及相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让当事人对调解有清晰的认识。

协商调停

双方陈述: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别阐述案件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婚姻关系的现状、产生矛盾的原因、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意见等。

查明事实:审判人员在听取双方陈述后,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案件的事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引导协商: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有针对性地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这个过程中,审判人员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的方案,当事人双方也可以自己提出协商方案。

达成协议或调解不成

达成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就此解除。

调解不成:如果双方当事人仍不能达成合意,仍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的,调解无效,审理继续进行,由人民法院庭审后宣判。

调解技巧

唤起旧情法:利用夫妻双方对过去共同生活中美好经历的回忆缓和夫妻矛盾,促使双方相互谅解,共同向和好方向转化。

消除隔阂法:利用证据来消除双方的怀疑,打破再婚的幻想。

真情打动法:唤起当事人的家庭观念、儿女情长,促使当事人留恋和维系夫妻感情。

批评教育法:对有缺点、错误的当事人进行适当批评教育,促使其悔过,达成和解。

“冷处理”法:在一定的时间内采取“拖”的办法,使当事人正在冲动的情绪降温,从而能重新冷静地考虑离婚问题。

其他调解方式

亲友或组织劝说:利用当事人亲友或有关单位或组织的影响,形成浓厚的调和氛围。

子女调解: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可以请他们参与调解,帮助父母解决矛盾。

第三方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自行达成协议,可以请第三方中立人士进行调解。

注意事项

调解协议:调解离婚时,最好在具有亲和力的环境下进行,更容易促成双方交流。调解时尽量给双方当事人中立的感觉,尽力用亲和的语言交流。

情绪管理:调解过程中要注意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使双方当事人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可以使用冷却法、宣泄法、陪伴法等技巧来管理情绪。

法律程序:调解离婚要遵循法律程序,确保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调解协议内容要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

通过以上步骤和技巧,法院可以有效地进行离婚调解,帮助当事人和平解决争议,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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